
史良(1900-1985),女,字存初,江蘇常州人,父親為史剛,母親劉璇,史良有姊妹及弟弟共八人。與陸殿東結婚,無子女。史良從小性格倔強,具有反抗精神,政治活動家、法學家。
1900 年3月27日生。
1913年,入常州女子師範附屬小學
1915年,入常州女子師範學校讀書。
1920年5月在常州發起創辦義務學校,逐漸成為一個激進的民主主義者。
1920年7月至1922年1月,史良參加常州教育界和社会進步人士共同反對地方政府企圖停辦常州(男、女)兩師範的護校,並取得成功。
同年夏天,史良從女師畢業後到上海。在大同大學補習英語。
1923年,入私立上海女子法科大學。該大學是著名法学家徐謙所辦,史良是該校第一屆學生。她起初學政治,後轉學法律, 為後來從事律師職業奠定了基礎。
1925年五卅運動時,史良為支援工人反對日、英國,參加了示威遊行,以致被捕關押一天。主編《雪恥》。
1927年畢業後,任國民革命軍總政治部工作人員養成所指導員,江蘇、浙江省區長訓練所訓練員。不久,因與該單位負責人劉伯龍發生矛盾,因被指控為共產黨嫌疑而被捕入獄,經蔡元培營救,始免於難。後在江蘇臨時地方法院任書記官,因曾入獄,而被停職。
1929年,調到江蘇省婦女協會,任常務委員兼總務主任。她與楊玉英等幾位志同道合的同志,欲將散漫的江蘇各地婦女組織起来,反對婦女只當家庭主婦,反對男性納妾,主張婚姻自由、要求教育、經濟等方面的平等。他們曾想進一步聯合全國各地婦女協會,將婦女大眾動員起来。後被政府以動機不良為由,迫使解散。
1930年,她離開了鎮江,前往國民黨青島特別市黨部訓政科任主任。半年後離開青島回到上海,開始律師職業生涯。
1931年,在上海執行律師職務,旋任上海律師會執行委員後自設律師事務所,並任江蘇新生活促進會聯絡委員會主任委員。九一八事變後,上海律師公會在李時蕊、沈鈞儒的主持下,在反日運動運動中十分活躍。
1932年,三八國際婦女節,上海各界婦女招開紀念會,史良在會上發表演講。參加共產黨外圍組織革命人道互濟總會,在互濟會期間與魯迅和周揚等人合作,營救許多中共地下工作者。
1934年,與沈鈞儒等參加人民陣線。
1935年12月,與他人成立上海婦女界救國會任常務委員,12月21日,上海婦女界救國會召開成立大會。大會推舉何香凝、史良、沈兹九、王孝英等七人為主席團。史良主持會議並報告籌備經過。會議通過宣言和章程,並推舉史良、沈兹九、王孝英、胡子嬰、羅琼、陸慧年、杜君慧、韓學章、高桂芳等11人為理事。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國會,史良當選執行委員,其他參與者有馬相伯、沈鈞儒、鄒韜奮、章乃器、陶行知、李公樸、王造時、胡愈之、顧名、沈茲九等人。
1936年1月28日,上海各界救國聯合會成立,史良被選為執行委員。
5月,上海及全國各地的救亡團體代表在上海開會,成立了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史良作為上海婦女救國會代表参加大会,並被選為執行委員和常務委員,成為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的領袖。
7月,史良和沈鈞儒、章乃器、沙千里等代表全國救國會赴南京請願,要求國民會停止内戰,立即抗日,開放民眾救國運動和釋放政治犯。
9月18日,救國會舉行九一八四周年纪念大會,参加者2000餘人,遭到國民黨軍警鎮壓,20多人被捕,受傷者百餘人。史良在這次集會游行中被打傷。她在醫院中寫了《九月的鞭笞》一文。
10月19日鲁迅逝世,救國會組織隆重的吊唁和送葬活动,史良與蔡元培、宋慶齡、沈鈞儒以及其他救國會的領袖都參加了吊唁和送葬。
11月22日,史良與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李公樸、王造時、沙千里等七人,同被逮捕,史稱七君子事件。
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後,始被營救出獄。淞滬會戰爆發後,史良在上海積極參加婦女界和各界救亡協會組織的抗日救亡運動。她與郭沫若、章乃器、鄒韜奮、王造時、沙千里、 錢俊瑞等30餘人发起組織上海各界抗敵後援會,並擔任設計委員。史良負責籌募救国公債和調整抗敵後援工作的需要與供给工作。淞滬會戰失敗後,史良與郭沫若、章乃器等一同由上海前往香港、澳門進行抗日救亡的宣傳。
1938年2月初,離開香港抵達武漢。發表《婦女動員中的一點意見》。
1938年6月任第一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並任新生活運動婦女指導委員會委員兼聯絡委員會主任,中國戰時兒童保育會常務委員,中國婦女慰勞抗戰自衛將士總會理事。
1939年,史良參與領黨婦女界的現金活動,受到政府及各界的好評。同年秋天,新生活運動婦女指導委員會在重慶發動為前方將士徵募寒衣,號召全國婦女完成徵募50萬件棉衣,送往前線,支援抗戰。史良寫了《透過寒衣運動的教育與組織婦女工作》一文。
1940年12月第二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
1942年,參加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後稱為中國民主同盟,簡稱民盟),史良退出國民參政会。也辭去了婦女指導委員會的職務。
1944年9月,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改組為中國民主同盟,任重慶市委委員兼組織部長、第一届中央委員會委員。
1945年7月,史良發起組織中國婦女聯誼會。這是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的婦女組織,史良任該會常務理事。
1946年1月,在重慶舉行政治協商會議,任中國民主同盟代表圑顧問,參加會議。會後回上海,繼續執行律師業務。
1948年,任上海民主同盟華東執行部主任。
1949年6 月,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工作;9月,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被選為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
1946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長和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第一屆全國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政治協商會議、第三屆全國政治協商會議、第四屆全國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政治協商會議常務委員會委員,第五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國民主同盟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常務委員、副主席、主席,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央執行委員、副主席。
1985年9月6日,逝世於北京。終年8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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